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三十九条措施及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9〕86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南人社通〔2015〕2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南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2020年全市新建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按照南人社通〔2015〕21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资格条件
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有重大技术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省或市内具有较高的声誉,且影响广泛;
4.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5.在农村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研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市或县(市、区)内有重要影响的;
6.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作用。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地、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职业院校应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乡镇应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高技能人才,重视农村技能人才培养,制定了一系列培养农村技能人才的规划,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和土地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建设条件及评审标准按《南充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表》(附件2)执行。
三、审批程序
(一)申报推荐。“南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和乡镇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推荐名额为1个。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材料应包括:
1.南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南充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后,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王晓丽,电话:0817-2896399,电子邮箱:343503283@qq.com。
(二)考察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综合评审,提出拟建“南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一周。
(三)审批命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根据公示情况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颁发铭牌。对评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由市财政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5万元资金补助。其他政策支持和工作要求按南人社通〔2015〕217号文件执行。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日